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共學老師猥褻、偷拍國小男童 遭判刑5年6月定讞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徐姓男子透過某教育協會媒介,負責與新北市某國小學生課後共學共遊,徐男涉嫌猥褻、偷拍多名男學童,高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徐男透過某教育協會媒介,負責提供新北市某區國小生課後課外學習、探索活動等共學共遊。他於民國113年12月至114年2月間,利用辦理新生宿營、搭乘捷運、在便利商店用餐時,以手撫摸國小男童的大腿、生殖器、臀部等處得逞。

警方於去年5月20日到徐男位在桃園市的住處搜索時,查獲徐男的手機及電腦,經數位勘察鑑識扣案物品後,查出徐男涉嫌偷拍男童如廁或洗澡時裸露下體的性影像。

台灣高等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徐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李錫璋)1150617

支持中央社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小額贊助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