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能謙蒐軍情遭訴後 另涉廣告詐騙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藝人劉香君丈夫、前電視製作人李能謙涉為中國蒐集軍情遭訴,李男與同事等6人另涉皇御科技公司廣告詐騙,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公司歐姓負責人通緝。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刑大偵辦詐欺案件,查出皇御科技公司負責人歐秉漢、營運總監李能謙等人涉嫌假冒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等名人,以假臉書粉專與投資廣告詐騙民眾,金額逾新台幣1300萬元。檢警去年6月間展開搜索、約談行動,訊後諭令李能謙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警分析扣押證物後,又發現李能謙疑涉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隨即指揮警察、憲兵等單位深入偵辦,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協助追查。去年12月,李能謙遭拘提到案,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北檢今年4月已就國安案先行偵結,認定李能謙等5人涉嫌遭中共吸收,在台蒐集軍事情資並收取報酬,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12年。李能謙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仍遭羈押禁見。
至於假投資廣告案,檢方調查指出,歐秉漢為發起人從事刊登詐欺集團假投資廣告的不法業務,涉嫌於民國113年6月底指示員工在臉書建立名人假粉絲專頁,再以多個假帳號留言互動,營造投資獲利假象,導致67名被害人點擊連結後受騙,財損共新台幣1084萬餘元。
李能謙偵訊時否認涉案,表示自己僅於113年3月至4月在皇御科技任職,名義上擔任營運總監,實際工作只是分配小編、企劃及美編工作,沒有接觸公司投放廣告業務。
對於警方在李能謙雲端硬碟查扣本案使用的臉書假帳號,李能謙辯稱,這些帳號是公司4、5年間累積建立,離職後因得知歐秉漢將公司收掉,認為帳號已無人使用,才自行下載保存,並供另一家業者進行口碑行銷使用。
檢察官清查公司勞健保資料,並比對李能謙等6人的手機及網路歷程紀錄,以及臉書假帳號登入IP位置等證據,認為無法證明李能謙等人在113年6月底於公司發布本案假投資廣告,或有轉傳相關訊息等犯行。
北檢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李能謙等6人涉犯詐欺等罪,因此處分不起訴;至於歐秉漢因未到案,另行發布通緝。(編輯:張國政)115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