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連爆毒駕酒駕 南澳鄉公所:調職絕不護短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3日電)宜蘭南澳鄉公所清潔隊員接連發生毒駕及酒駕遭送辦,事發後2名隊員都被調至非駕駛職務,並扣發獎金;公所今天表示,會秉持依法行政、毋枉毋縱、絕不護短原則處理。
宜蘭縣警察局蘇澳分局南澳派出所員警7月21日上午1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蘇花路二段與大通路口時,發現1輛自小貨車逆向違規行駛,隨即上前攔停。
員警盤查時,南澳鄉公所清潔隊員50歲傅姓男子神情慌張且眼神呆滯,經實施唾液快篩後,傅男呈現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詢後依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請宜蘭地檢署偵辦。
此外,南澳鄉公所清潔隊員45歲漢姓男子,7月30日上午10時許,駕駛垃圾車載運垃圾前往利澤焚化廠,沿蘇港路往冬山方向行駛,行經新興巷口時追撞前方自小客車,所幸沒有人員受傷。
經警方實施酒測,漢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警方詢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將漢男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南澳鄉公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或違反法令行為,均秉持依法行政、毋枉毋縱、絕不護短原則處理,同時尊重司法程序,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行為人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公所不會迴避機關應負的管理及督導責任,將透過行政調查釐清事實、檢討制度並落實改善。(編輯:陳仁華)115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