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案也收賄 葉世文吐400萬
2014/7/15 12:19(7/15 12: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合宜住宅弊案,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自白在A7合宜宅也收賄,昨天繳回新台幣400萬元賄款至北檢帳戶。
北檢7月7日再度提訊在押的葉世文,葉世文繼日前坦承在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索賄2600萬元後,鬆口坦承在營建署長任內發包的A7合宜住宅案收賄400萬元。檢察官當庭交付帳號,要求葉世文將賄款匯入指定北檢帳戶。
辦案人員透露,葉世文昨天已繳回賄款至北檢帳戶,檢方最快下午提訊葉世文。
法界人士指出,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被告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葉世文已坦承犯行又繳回犯罪所得,應可適用。
北檢指揮廉政署偵辦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認定葉世文涉嫌向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索賄2600萬元;趙藤雄為取得該標案,由公司副總魏春雄聯繫,透過學者蔡仁惠交付前金賄款1600萬元給葉世文;辦案人員搜索時,已查扣葉世文1800萬元。
全案目前除轉為污點證人的蔡仁惠以百萬元交保,另3人都遭收押禁見,檢方近日將決定是否聲請延押。10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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