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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陳情案遭指關說 邱太三辭國安諮委明志

2019/4/2 23:39(4/3 07: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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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高檢署調查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案,認定彭接受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邱太三請託關說。邱晚間發表聲明表達嚴正抗議,並表示已向總統蔡英文報告,且願意辭職接受調查,讓真相早日大白。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總統尊重邱太三諮委的決定,也支持他捍衛清白的動作。

邱太三聲明指出:「本人已於今晚向總統報告全案來由,亦向總統表達,本人態度坦蕩磊落,為不影響國安會運作,並強烈捍衛本人清白,本人願意辭職,願意與相關當事人對質,願意接受相關機關的調查,讓真相早日大白。」

聲明表示,台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報告事實認定錯誤,自然導出錯誤的判斷,並表示絕無利用職權或舊有關係試圖影響個案,只是轉知當事人陳情。

全案起於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起訴某醫師被控逃漏稅5億案後,傳出檢察長彭坤業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卻遭檢察官質疑關說而拒絕」,法務部責成台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報告今天出爐。

調查小組認定,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與彭坤業於3月18日餐敘,邱太三提及桃檢起訴壢新醫院院長逃漏稅案,公訴檢察官同意認罪協商,後來又反悔,認為檢察官出爾反爾,影響司法公信力;彭坤業翌日即透過襄閱主任檢察官,指示承辦檢察官應將協商程序進行完畢。

邱太三晚間透過幕僚發布聲明,表示將陳情訊息轉知彭坤業,隨後也透過通訊軟體提供書面資料,但高檢署新聞稿卻稱陳情僅以口頭方式進行,顯然有誤,且他是主動表示願意接受調查,新聞稿也略過不提,企圖誤導社會。

邱太三表示,陳情人自認已進行認罪協商多時,也接受檢察官所提條件,但檢察官卻無故反悔不願履行協議,也不說明原因,為免司法威信受傷,才向彭坤業轉知陳情,調查報告刻意略過此過程,就逕自認定他轉知陳情可能影響是否進行認罪協商的決定,顯然有誤。

聲明並指出,邱太三在此事件中的角色,只是轉知陳情人的陳情訴求,調查報告有關他的部分僅佔極小篇幅,卻充滿謬誤,讓人遺憾。

針對高檢署認為,邱太三的陳情已涉及檢察官執行公訴蒞庭業務是否進行認罪協商的具體決定,邱太三認為此一判斷顯然有誤。

邱太三強調,此議題的爭議在於檢察官該不該在認罪協商實質進行已3個月後又反悔,從來就不是該不該認罪協商。事實上,早在當事人陳情前,認罪協商的討論就已經開始,他只是轉知當事人陳情,也從未要求必須進行認罪協商。

邱太三表示,相關事實認定及針對陳情事件的調查,應該屬於檢察機關權責,他也從未干預。(編輯:林治平)1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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