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案桃市府擬罰華航6百萬 鄭文燦:最高上限
2019/9/25 11:21(9/25 12: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5日電)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表示,對於華航華膳私菸案,桃市府尊重司法調查結果,桃園市財政局將依菸酒管理法,對華航開罰新台幣600萬元,這是依照相關法條的最高裁罰金額。
台北地檢署認定華航華膳私菸案屬運輸行為,不適用海關緝私條例,桃園市政府將依照菸酒管理法對華航、華膳公司進行裁罰裁處。
鄭文燦上午出席市政會議前向媒體表示,私菸案有很多部分,市府尊重司法調查的結果。依菸酒管理法,由地方政府負責有關私菸的裁罰,這是屬於行政罰部分。按照裁罰基準,桃園市財政局在完成調查後會按照基準裁罰華航600萬元。
鄭文燦說,依照菸酒管理法,全案依法計算罰鍰上限為600萬元,因此將對華航處以最高上限的600萬元裁罰。
至於華膳的部分,鄭文燦指出,因為台北關已經先裁罰75萬元,基於一事不二罰的原則,將等到調查完整後,再予以適法裁處。(編輯:戴光育)1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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