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國官方:豬肉加工業者5月起須檢測非洲豬瘟

2019/4/4 09:53(4/4 10:2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4日電)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3日聯合發布公告,要求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其中規定,5月1日起各豬肉製品加工業者須展開非洲豬瘟病毒檢測。

新華社報導,這項名為「關於在加工流通環節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的公告」的文件,旨在嚴防感染的生豬產品進入食品加工流通環節。而公告中除上述規定外,其餘內容均自即日起實施。

根據這項公告,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包含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加強對採購生豬產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確保購進的生豬產品來自「定點」屠宰廠。嚴禁採購經營來自「非定點」屠宰廠或來源不明的生豬產品。

這項公告規定,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採購生豬產品,應逐批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及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報告),確保購入的生豬產品不帶非洲豬瘟病毒。而採購的進口生豬產品,應附有合法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公告指出,豬肉製品加工企業若在生豬產品原料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應立即封存陽性樣品的同批原料,並報告所在地的市場監管、畜牧獸醫部門,並將樣品送往具有非洲豬瘟病毒檢測資格的單位複檢。

若複檢仍為陽性,企業要在當地的市場監管、畜牧獸醫部門監督下,按規定對同批生豬產品原料進行無害化處理,對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洗消毒。

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銷售企業和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對證件不全、來源不明、無法提供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合格報告的生豬產品進行重點清查。發現可疑的生豬產品及時抽檢,防止帶病生豬產品流入市場。

這項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產品的溯源調查,對負有責任的養殖場、屠宰廠、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從嚴懲處。(編輯:陳家倫)10804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