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劇組陷違法與特權爭議 上海警方通報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11日電)曾引發收視熱潮的陸劇「繁花」,近來劇組人員陷入爭議,先是被質疑剝削年輕編劇,近日有錄音流出,其編劇秦雯自言曾經襲警被抓,然後找人關說被放。上海公安局今天通報說,當時處置合法,秦雯的說法只是「開玩笑」。
綜合陸媒報導,今年9月,網名「古二」的編劇程駿年在網上發文,自稱是王家衛導演的劇集「繁花」的核心故事架構創作者,承擔大量劇本工作卻僅獲「前期責任編輯」署名,月薪僅人民幣3000(約新台幣1萬2900元)至6000元,最終編劇署名只有秦雯一人。
「繁花」劇組隨後回應,尊重支持所有創作者的合法權益,並根據他們的職責及工作內容給予恰當的相應署名,最後一集長長的片尾字幕更是對2000餘名工作人員的肯定和致敬。
10月31日,古二又在小紅書上公開王家衛與秦雯等人的對話錄音。對話中,秦雯與女同伴自曝襲警後被抓進派出所,打電話找人「撈出」。女同伴稱她打了一個電話,對方「兩句話就把我們兩個人撈出去了。他實際上已經給派出所所長打過電話了。」秦雯稱,把她們撈出來的是朋友的小弟。
根據錄音,涉事派出所為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瑞金二路派出所。
此外,古二前後公布的多段錄音中,還涉及王家衛、秦雯等對影劇圈內多人的批評。「繁花」劇組則在11月8日再次聲明,這些錄音不僅未經當事人同意,且存在大量失實、蓄意剪輯和惡意解讀的情況。
古二與「繁花」劇組的恩怨,從八卦軼事擴散成公共事件。他為個人維權時,不少自媒體探討行業規則不利底層工作者,他們的勞動成果被漠視;到了「秦雯襲警」事件,更引發爭議。
極目新聞指出,若這段錄音內容屬實,此事件性質遠比編劇署名糾紛更嚴重。襲警屬於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僅憑一個電話,打警察的人就被有關係的人輕易「撈」了出去,這已經涉嫌濫用權力干預執法程序。
上海市公安局今天發布「警情通報」稱,表示警方高度重視此事。經查,事件發生於2019年3月,當時秦雯和另一名許姓女子因騎自行車違規被警察攔下。期間,許女與民警發生爭執,秦雯見狀從背後拍了民警後背。之後兩人被帶到派出所,交通違法部分都被處罰,但拍民警的行為情節較輕微,警方對此依法不予處罰。
通報還說,事件發生後,秦雯打電話給先生求助,對方「試圖尋找關係說情但被婉拒」,之後其夫也未再聯繫他人。秦雯稱,網傳錄音內容為2020年其與朋友飲酒聊天談及此事,所謂「撈人」情節是「開玩笑」「顯示人脈」,然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現場人員錄音編輯後發到網上。(編輯:陳鎧妤)1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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