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26元旦起935項進口商品關稅低於最惠國稅率
(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今天發布2026年關稅調整方案,自2026年元旦起對935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其中包括部分關鍵零組件、先進材料及人造血管、部分傳染病診斷試劑盒的關稅。
中國財政部官網今天公布上述方案,內容提到,此舉包括科學調整進口暫定稅率,優化稅目設置,繼續與相關國家實施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旨在為增強中國國內、國際市場及資源的聯動效應,擴大「優質商品供給」。
公告提到,調整進口暫定稅率分3類。一是「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促進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因此降低壓力機用數控液壓氣墊、異型複合接點帶等關鍵零組件、先進材料的進口關稅。
二是「助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因此降低鋰離子電池用再生黑粉、未焙燒的黃鐵礦等資源性商品的進口關稅;三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助力加快建設健康中國」,因此降低人造血管、部分傳染病的診斷試劑盒等醫療產品的進口關稅。
公告說,為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根據中國國內產業發展和供需情況變化,在中國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承諾範圍內,取消微型電機、印花機、硫酸等商品的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實施最惠國稅率。
這項公告提到,為持續深化經貿合作,促進區域融合發展,2026年根據中國與34個貿易夥伴簽署的24項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規劃,繼續對原產於這些貿易夥伴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協定的稅率。
這項公告提到,為持續深化經貿合作,促進區域融合發展,2026年根據中國與34個貿易夥伴簽署的24項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規劃,繼續對原產於這些貿易夥伴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協定的稅率。並對已完成降稅的有關進口貨物繼續實施相應協定稅率,其中包括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等,繼續按規定實施。
公告表示,為促進與低度開發國家的經貿合作,幫助低度開發國家發展,2026年繼續給予43個與中國建交的低度開發國家100%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而根據亞太貿易協定以及中國與部分東協成員國政府間換文協議,繼續對原產於孟加拉國、寮國、柬埔寨、緬甸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特惠稅率。(編輯:邱國強)1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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