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面對潛在不穩定 中國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中央社台北11日電)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正審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草案範圍廣泛,包括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納入國民教育等。分析人士指,面對潛在的不穩定,中國政府可能認為有必要以新法凌駕現有的少數民族權利法律保障。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全文共有64條,草案第一條表明,為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而制定此項法律。
草案列出多項具體規範,包括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受外部勢力的干涉;中國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動學前兒童學會普通話、完成義務教育的青少年能夠基本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幹部教育、社會教育體系。
草案又訂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祖國、人民、中華民族,樹立中華民族一家親的觀念」,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輸不利於民族團結進步的觀念。
草案又提到,要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增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榮譽感,增強同屬中華民族、同是中國人的認識」。
草案又明訂,境外組織和個人針對中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BBC中文網10日報導,中國有55個官方認定的少數民族,人口規模從數萬至數百萬不等。
有分析人士認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重要性反映了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可預見的未來將中國引向的方向。有學者與人權活動人士認為,此法律將進一步威脅少數民族的權利與生活方式。
賓夕凡尼亞大學專家格拉斯曼(Aaron Glasserman)表表示,中國政府是要把原本只屬於政策層面的內容提升至基本法律層級。中國想傳達的是無論是推廣普通話,還是對少數民族身分表達、宗教實踐等方面的限制,以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
維吾爾人權運動組織「維吾爾運動」(Campaign for Uyghurs)在社群媒體上表示,新法律透過限制少數民族語言在大多數學科的教學,使「維吾爾、藏族及蒙古族將失去在學校和大學使用母語教授科目的權利」。取而代之,他們將被迫使用普通話,作為中共持續推行將少數民族同化至漢族社會的方式之一。(編輯:陳鎧妤/周慧盈)1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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