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弭平戰殤 金門雷區要還地於民2015/6/23 17:11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3日電)立法院院會5月三讀修正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金門雷區範圍土地,只要居民提出合理證明,5年內可申請「返還」,規定中新增可透過四鄰證明人或村里長出具證明書。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