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公益出租人免稅額提高至1.5萬 稅賦優惠再延5年

2021/8/27 11:4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7日電)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住宅給租金補貼戶,公益出租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度從新台幣1萬提高到1萬5000元,稅賦優惠年限也延長5年到2027年1月12日。

營建署表示,為鼓勵房東將房子出租給租金補貼戶,住宅法明定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3大稅賦優惠。

營建署表示,住宅法今年6月9日修正後,公益出租人享有3大優惠。第一是綜合所得稅的租金收入免稅額度,從每屋每月1萬元提高到1萬5000元;第二是實施年限延長不限1次;第三是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的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也有機會當公益出租人。

營建署提醒,因為住宅法是今年6月才修正通過,因此,民眾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需區分為「今年1至5月」及「今年6至12月」二階段來計算。

以每月租金收入1萬2000元為例,「1至5月」的免稅額度,仍屬修法前免稅規定1萬元,前5個月每月還有差額2000元要計算稅金,而「6至12月」這7個月因為免稅額度已修法通過調高為1萬5000元,就沒有稅金問題。

營建署指出,希望「用好房做好事」,因此如果房客領有租金補貼,房東不用申請就可以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只需要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實申報即可。(編輯:潘羿菁)11008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