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芊鑫經銷商12家 44家下游

2014/12/17 12:1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7日電)芊鑫添加不能在食物中使用的二甲基黃製成「消泡劑」及「乳化劑」,食藥署今天表示,目前追查有12家經銷商,下游業者44家。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技王德原說,芊鑫非法使用二甲基黃,且登錄不實、提供資料不實、添加未經許可的添加物,目前追查最新進度是芊鑫不僅製成豆製乳化劑,也製成消泡劑,色呈黃色,而一般乳化劑及消泡劑是乳白色。

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說,一般乳化劑、消泡劑只要是合法的就能販售,若是加入二甲基黃則顏色與其他不同;且經研究顯示二甲基黃對動物有引起肝癌風險,認為有害而不能用在食物鏈,也不能製成最終產品。

姜郁美說,芊鑫實業社行為屬於犯罪行為,追查消泡劑及乳化劑下游有12家經銷商,下游業者44家,目前已知10家,包括德昌、品香世家黃大目、裕香食品等有36項產品。

姜郁美說,若豆製品業者使用芊鑫消泡劑、乳化劑,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退回原購買廠商,也應在今天(17日)晚間12時前向轄區衛生局自主通報製成產品品名、規格、批號與有效日期、數量,在20日前辦理自主回收、下架作業。10312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