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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酒駕僅內部懲處 立委籲修鐵路法開罰

2017/12/2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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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5日電)民進黨立法委員鄭運鵬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說,目前汽車酒駕罰新台幣9萬元,但火車駕駛酒駕,台鐵卻只有內部懲處,鄭運鵬提議修鐵路法,增鐵路酒駕罰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安排台灣鐵路管理局報告107年度預算。

鄭運鵬以11月台鐵新竹段一列貨運列車出軌,後來發現駕駛酒駕為例,指目前開汽車酒駕罰新台幣9萬元,但開火車酒駕,只有台鐵內部懲處,沒有任何罰鍰。

鄭運鵬說,包括台鐵、高鐵、捷運等司機員,都是專業職業駕駛,列車有專屬路權並運輸大量旅客,駕駛酒駕除內部懲處也應有罰鍰。

鄭運鵬建議,增訂鐵路法的列車駕駛酒駕罰則,比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法精神,增訂行政罰鍰、累計,甚至連坐處罰。

鄭運鵬也建議,台鐵的酒測方式,應從目前「上班前」,調整為「每次出車前」,才能避免11月貨運列車駕駛上班前酒測無酒駕,但中午用餐時喝了酒還執行任務。

鄭運鵬建議,鐵路法修法增酒駕罰鍰規定,應適用台鐵、高鐵、捷運、林務局、台糖,船舶及航空器等大眾運輸駕駛員。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會朝立委建議的方向檢討改進。1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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