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肢體接觸常見 伊甸:障礙者易受隱形傷害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日電)伊甸基金會刻板印象偏見調查,「未經同意肢體接觸」上榜,專家指出過馬路突被別人拉著走,十分冒犯,卻可能是視障者的日常,過度保護行為,看似無意,卻無形帶給身心障礙者刺痛。
伊甸基金會今天在身心障礙者服務計畫記者會,公布「刻板印象暨偏見感受度」調查,調查時間為今年6月中旬,透過網路問卷訪問約200名一般民眾,以障礙者常見言語、情境為題,如「好好的人真可惜」、「過馬路突有人拉走」、「自己獨自搭公車,朋友回應你好棒」等。
這次調查結果顯示,面對「未經同意的肢體接觸」或「帶有明顯憐憫、隱含缺陷否定的標籤性言語」,民眾自覺被冒犯的程度接近滿分5分;但面對生活「以偏概全」或「過度稱讚」的隱性言論,如獨自搭公車被讚美等,卻僅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民眾感到不適。
同時,伊甸還針對300名第一線專業服務人員進行「日常障礙偏見體察」調查,票選出障礙者在日常或工作場域中最常遭遇的偏見。前5名分別為無法自立,80.6%第一線人員有勾選,後續為68.9%令人同情、66.5%無法工作、51%待在家裡就好,及49.0%應該被治療。
伊甸基金會執行長何天元表示,社會大眾對於日常生活中微小、隱性的偏見感受,如障礙者獨自搭公車就讚美等情境,仍普遍缺乏足夠的警覺與敏感度。這些選項背後涉及的概念,是否定了障礙者自立生活的可能,否定其尊嚴及多樣性,更是阻礙他們參與社會的權利。
何天元說,身心障礙者是社會的一份子,不需刻意爭取,也應同樣擁有醫療、教育、居住、工作及參與社會等基本平權。但長久以來,障礙者在社會大眾眼中,常被定位為「悲情且充滿限制的弱勢者」,或是勵志樂觀的生命鬥士。
何天元認為,這些在文字、口語及符碼中無意識出現的偏見,往往造成隱形傷害。他強調每個人都是相同的個體,應以同理取代同情、用尊重代替包容,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精神,若是自己覺得不舒服的對待,就不該加諸在他人身上,以提升整體障礙禮儀的意識。
伊甸基金會「身心障礙者服務計畫」從今天起跑,力倡打造無障礙社會,期盼政府、社會和專業服務缺一不可,政府須與時俱進修法與改制,讓障礙者享有公平適用的權利,邀請社會大眾響應支持「身心障礙者服務計畫」,力挺他們主導生活。(編輯:李亨山)115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