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勞保局:僅整體0.15%
2026/3/27 18:26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7日電)民眾日前投書指出,外籍被保險人與本國勞工請領勞保及給付條件相同形成結構性風險,勞保局今天說,外國被保險人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僅佔整體0.15%,難謂造成財務問題。
義守大學教授、台灣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日前投書自由時報,以「別讓勞保年金 淪為『跨境補貼』的提款機」為題指出,勞保本質是世代互助的社會保險,卻與高度跨境流動的勞動力直接掛鉤,已形成結構性風險。
投書提到,外籍被保險人參加勞保,請領條件與給付計算與本國勞工相同,根據107年至114年6月統計,外籍被保險人請領家屬死亡給付達6.1萬件、金額51.1億元,占普通事故與職災總請領金額近7成5,遠高於本國勞工約4成9,代表給付已出現結構明顯偏移的現象。
對此,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天發表回應指出,勞保為社會保險,加保規定一體適用於本國籍或外籍移工,依規定加保並繳納保險費者,基於社會保險權利義務對等及國際公約國民待遇原則,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得請領相關保險給付,保障其經濟安全。
勞保局也說,勞工保險包含生育、傷病、失能、死亡及老年等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包含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及失蹤給付,都屬綜合性保險,而家屬死亡給付為勞工保險死亡給付其中一項。
勞保局指出,依統計顯示,114年度外籍被保險人個人負擔勞工保險保險費約57.8億元,請領勞保各項給付總金額約為22.9億元,而107年至114年外國籍被保險人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占整體給付支出僅0.15%,難謂該給付造成勞保財務問題。(編輯:林恕暉)115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