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法將修法 民團籲升格兒童家庭部以利整合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衛福部日前預告兒少權法修正草案,國教盟和台灣心理健康聯盟今天呼籲,中央主管機關應朝「兒童家庭部」升格,以利跨部會整合,並建立兒少預算追蹤機制和獨立兒少權利監督機制。
衛生福利部日前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條文擴充至165條,是兒少權法施行以來最大幅度的全文修正。國教行動聯盟和台灣心理健康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認為修法不能只增加責任與罰則,更應補上中央主管機關層級與跨部會統整權限。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兒少議題是橫跨教育、衛福、警政、司法、勞動、數位、文化與地方政府的國家治理問題,兒少權法修正草案第3條,僅以「應全力配合」作為跨部會統整基礎,卻未明確賦予中央主管機關跨部會勸告權、資料調取權、政策追蹤權與專案協調權。
王瀚陽提到,當法律責任越多,主管機關卻仍停在三級機關的「署」,第一線將承受更多壓力,未來即使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也可能變「有責任、無權限」;剴剴案提醒大家,重大兒少事件不能只靠事後究責,需補上中央、地方、委外機構與第一線間的責任鏈與跨系統協調機制。
台灣心理健康聯盟代表黃雅羚指出,兒少心理健康危機涉及醫療、教育、社政、家庭支持與數位風險等面向,政府目前的「心理健康司」與未來的「兒家署」,在制度設計上都未被明確賦予統籌跨部會資源的權限。
黃雅羚認為,兒少心理健康若無跨部會統整機制,再多預算都會被切割,最根本的就是把主管機關升格為「兒童家庭部」,才有可能跨部會整合。
國教盟和台灣心理健康聯盟也提出3項訴求,呼籲於兒少權法中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朝二級機關「兒童家庭部」升格;建立兒少預算追蹤機制,並研議兒少預算專款或特別會計,避免預算散落各部會,看不見、追不到;建立獨立兒少權利監督機制,避免行政機關球員兼裁判。(編輯:張雅淨)115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