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立院三讀 訂強制出境陸人收容天數上限2015/6/2 13:22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進入台灣地區的大陸地區人士若受強制出境,符合條件得收容,收容天數最長為150天。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