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任大陸村委會幹部 內政部:調查後開罰
2019/3/10 22:38(3/11 15: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0日電)大陸媒體報導有8名台灣村里長擔任平潭9個村(居)委會執行主任,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表示,目前還在調查、收集相關事證中,如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現有法規就可開罰。
人民日報年初宣傳,已有66名台灣人擔任廈門社區主任助理,在台灣的反對下,廈門又展開新一波「徵才」。這篇報導還說,平潭聘請台灣村里長擔任村(居)委會執行主任,已有8名台灣村里長擔任9個村(居)委會執行主任。大陸委員會表示,前往任職構成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內政部已著手調查。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內政部長徐國勇的意見,這些參與者基本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未來經陸委會認定違法之後,就會處罰。
陳宗彥晚上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因為目前只有人民日報報導,到底是哪8名村里長,內政部在調查、收集相關事證,詳細了解實際情況後,才有辦法判斷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
陳宗彥指出,至於如何開罰,還要看實際情況,但現有的法規就可以處理,內政部已請相關機關協助了解狀況。(編輯:蘇志宗)1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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