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涉密特殊查核 有條件使用測謊儀鑑判
2025/6/5 15:20(6/5 16: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5日電)國防部近日修正人事規定,涉密特殊查核可施予科學儀測。國防部今天說明,受查人經查核表審查、書面說明、面訪都被認定有疑義的話,便會施予科學儀測,也就是使用測謊儀協助鑑判。
因應共諜案,考試院會日前通過行政院人事總處會銜的「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修正草案,增加查核頻次與內容,預計明天生效。此外,國防部日前也修正「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
新版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新增初、新任,及預劃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送請保防單位查詢國籍與刑案紀錄的規定。其中涉密人員的特殊查核作業,需填寫查核表且當面訪談,並新增視情況施予科學儀測。
國防部保防安全處長簡熒宏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被問及此事,他指出,國軍極機密、絕對機密等涉密職務部分,受查人要填寫特殊查核表,查核表上會明具相關法令依據、調查基準,共6類32項。
簡熒宏說,若後續查核表經審查被認為有疑義,將要求受查人提出書面說明,一旦仍有疑義則會派請調查員面訪,而面訪仍被認定沒有詳實說明時,就會施予科學儀測鑑判。
至於科學儀測是以什麼儀器進行,簡熒宏指出,科學儀測使用的是測謊儀,與國安局、刑事局、調查局設備相同。(編輯:蘇志宗)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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