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延長電動車減免牌照稅年限交朝野協商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4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雖對延長電動車減免使用牌照稅年限至2030年底有共識,但對於將油電車納入免徵使用牌照稅範圍,及中央要彌補地方稅損沒有共識,全案交朝野協商。
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享有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規定即將在今年12月31日屆期,行政院會日前拍板通過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實施期間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電動車減免使用牌照稅的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財政部長莊翠雲、經濟部次長賴建信等人列席。
針對延長電動車減免使用牌照稅的年限至2030年12月31日止,在場朝野立委都表示同意,但由於使用牌照稅為地方稅,新北市政府日前指出,因電動車2012年起免徵使用牌照稅,至今近14年造成新北稅損新台幣11.7億元,推估免徵電動車使用牌照稅再延長5年,稅損恐再增38億元。
因此,有部分國民黨立委認為不應該「中央請客卻要地方埋單」,因此提案應依財政紀律法及財劃法規定,中央對減少的稅收應另指定相對收入為地方的替代財源。因免徵使用牌照稅,造成地方政府減少的稅收,應由中央能源主管機關彌補。
列席的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指出,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過去4年全國稅損合計90多億元,平均一年22億、23億元。
不過,民進黨立委表示,這是延續性政策,過去也未聞地方政府因為免徵電動車使用牌照稅造成稅損而影響地方財政。且現在因為財劃法修法,不管是行政院版還是已上路的新法,地方政府多了很多錢,且這些年來,很多地方政府財政都有賸餘。
另外,除延長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外,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則提案,將能夠純電行程測試值達80公里以上的油電車,也納入免徵使用牌照稅。林思銘表示,油電車對於推進減碳效與產業轉型與電動車具有相同效益,也是消費者綠能車輛轉型的選擇。
林思銘指出,根據交通部統計,今年截至9月,可單純以電力驅動行駛80公里以上的油電車,累積新車僅1117輛,僅占新車市售比0.43%,不會造成明顯稅損。
列席的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表示,交通部主政的淨零轉型12項關鍵策略中,目前針對運具電動化、無碳化,是以電動車為主要項目,未涵蓋油電車。且目前國外的補助趨勢,都是朝向電動車的補助,油電車的補助則是在退場。
鄒宇新,目前國內整車業者,沒有投入生產可單純以電力驅動行駛80公里以上的油電車,如果補助下去,就都會是進口車受惠。
雖然朝野立委對於延長減免使用牌照稅的年限有共識,但對於是否要修法將油電車納入免徵使用牌照稅,以及中央政府是否要彌補地方政府稅損,無法達成共識。會議主席、輪值的國民黨召委林思銘宣布,將全案送交朝野黨團協商。(編輯:蘇志宗)1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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