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藥品供應中斷 行政院提修法所有藥品都可有條件專案進口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4日電)為防生理食鹽水斷鏈事件再次發生,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相關修正草案,放寬藥品專案進口限制,當有許可證的藥品若有供應不足之虞時,以及為因應重大影響公衛情事需要的藥品都可申請專案進口。衛福部長石崇良說,草案一旦修正通過,等同所有藥品若有供應不足之虞時,都能啟動專案輸入。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及「藥害救濟法」第3條、第28條修正草案,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衛福部指出,現行法規並無要求藥商「定期」申報藥品供應情形,主管機關未能即時掌握藥品存量,若遇短缺情事將無法及時因應,且對非必要藥品若遇短缺情事,專案核准的法源也不明,因此提出修法。
藥事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重點包含,一,掌握必要藥品供應情形,明定持有必要藥品許可證之藥商應「定期」申報藥品的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二,強化穩定藥品供應措施,未來具有許可證的藥品有供應不足之虞時,得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並且得採限制藥品供應範圍、期間、數量、對象或方式等限制措施;三,同時增訂為因應重大影響公衛情事需要的藥品,也得適用專案核准的規定。
另外,為周延藥害救濟,藥害救濟法也配合修正,將因應有供應不足之虞、因應緊急或重大影響公衛情事,得專案核准的藥品,納入適用藥害救濟制度。
石崇良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現行只有必要藥品才能專案製造輸入,這次修法就是要避免去年生理食鹽水缺貨事件再度發生,未來草案修正通過後,等同所有藥品,如果有供應不足之虞時,都能啟動專案輸入,增進國內藥品供應可近性。
根據現行藥事法第27條之2,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接獲通報或得知「必要藥品」有不足供應之虞時,得登錄於公開網站,並得專案核准該藥品或其替代藥品之製造或輸入,不受第39條的限制。(編輯:蘇志宗)1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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