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逛大街 警依社維法移送
2016/4/1 17:31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日電)台中市大雅區33歲陳姓男子持刀在路上閒晃,路人驚嚇之餘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將男子帶回派出所,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
台中市豐原警分局表示,今天下午接獲民眾報案,大雅區民生路四段、楓林街口,有民眾持刀逛大街,路上民眾十分害怕。
員警前往攔下男子盤查,男子自言自語、語無倫次,他向警方供稱,刀具是要切菜用,一下子又說因在該路段與他人發生行車糾紛,怕對方尋仇,所以才持刀自衛。警方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訊,訊後移送偵辦。
警方呼籲,內湖女童事件後,容易引發模仿效應,民眾應留意家中情緒不穩的成員,必要時可聯繫轄區警察局、社會局、衛生單位協助。1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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