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議會通過縣有地放領 縣政府:落實還地於民
2026/1/29 11:00(1/29 12: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台東縣議會日前通過縣府所提5筆縣有地放領。縣長饒慶鈴表示,這是一份對農民的責任。台東縣政府地政處長沈碧恕表示,縣政府已成立公地放領小組,落實還地於民。
總統賴清德和行政院長卓榮泰去年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內政部於1月14日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議,核定通過台東縣政府所提報的5筆縣有地放領。
台東縣政府隨即將案件送到台東縣議會審議,縣議會於23日臨時會中通過,成為全國首個完成縣有地放領的縣市。
公地放領議題在縣議會引起縣議員的關注,包括民進黨籍簡維國、國民黨籍蔡玉玲,及無黨籍林參天、董昌華、王姷力等議員均在19日至23日的台東縣議會臨時會中提出放領資格等疑慮。
饒慶鈴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公地放領關係著許多農民一輩子的耕作與付出。歷經多年努力,台東縣政府終於讓「耕者有其田」從期待變成可能,「這不只是一項行政作業,更是一份對農民的責任。」
她表示,許多農民一輩子守著土地,卻因政策轉向,權益長期懸而未決,這樣的情況不能再繼續下去。縣政府會依法、審慎推動後續作業,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民,能安心取得土地所有權。
沈碧恕表示,初步的放領資格為民國65年9月24日以前承租,並持續承租迄今的土地,且土地不在都市計畫範圍內,並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
她表示,台東縣政府已依照內政部指示成立「公地放領工作小組」,後續也將配合行政院指示修正法令、簡化流程,依法公告放領,並通知符合資格的承租人提出申請,落實土地正義、還地於民,讓長年耕作的土地不再只是借來用。(編輯:黃世雅)1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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