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新北見公然肢解白鼻心 動保處:最重可關2年

2026/1/29 21:1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9日電)1名網友稱日前在新北市看見有人在車庫門口宰殺動物。動保處說,經監視器確認遭肢解的是白鼻心,正約談行為人說明,宰殺動物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在新北市看到有人在車庫門口宰殺幼犬,絲毫不顧路人眼光,當他折返回去確認查看時,只見沒有頭的動物軀體,當下立刻報警。警察到場後,對方稱是果子貍(白鼻心),並非犬隻。

新北市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已接獲通報,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該名男子肢解的是白鼻心,已通知該名男子赴動保處說明釐清情況。

楊淑方說,白鼻心屬一般類野生動物(非保育類),但仍不得任意獵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9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楊淑方補充,若是野外獵捕活體,帶回宰殺將同時違反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宰殺動物依同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林恕暉)11501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