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藥品調劑錯誤11件 衛生局籲領藥落實3步驟
2026/3/26 11:40(3/26 12: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6日電)高雄市衛生局今天公布,去年查獲11件給錯藥開罰案件,主要錯誤為藥品種類與劑量錯誤,其中有藥師誤將治療眩暈藥調劑成治療心律不整;呼籲民眾領藥時主動核對糾錯。
衛生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民眾領藥時要多看一眼,確認藥袋標示與內容,去年共查獲11件藥袋內容與處方箋不符違法案件,主要為交付藥品種類與劑量錯誤。衛生局呼籲,民眾領藥時務必落實「核、檢、詢」3步驟,包括核對資訊、檢查內容、諮詢細節等。
衛生局說明,去年查獲違法案件中有誤將治療眩暈藥調劑成治療心律不整,也有抗過敏藥調劑成治療末梢血管循環等,若未注意誤食不僅未能獲預期療效,還會承受不必要的健康風險,提醒民眾領藥時務必主動確認核對。
衛生局表示,去年11件違法案件中,最常見的是交付藥品種類錯誤,也有藥品數量與劑量錯誤,有藥師把處方箋記載藥品為一次2粒(共18粒),錯誤調劑成一次1粒(共9粒)。違法藥師皆坦承是於交付藥品時,未再次核對處方箋、藥袋內容、藥品種類及數量,皆依違反「藥事法」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藥品調劑錯誤就有可能造成民眾誤食風險,違法案件中就有藥師誤將胃藥(輕瀉劑)換成鎮靜精神藥物;也有誤將心血管藥物與其他藥品混淆,將治療暈眩藥物交付成治療心絞痛的血管擴張劑,誤用可能影響血壓。
此外,也有藥師把兒童用解熱鎮痛藥調劑交付為鎮咳劑,以致錯誤用藥不僅無法緩解原本症狀,還可能產生不必要的藥物副作用,增加健康風險。(編輯:李亨山)115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