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泰國國會選舉法生效 預計2月下旬大選

2018/12/11 18:42(12/11 19:0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曼谷11日專電)泰國軍政府今天公告國會選舉法生效,依法必須在150天內完成大選,還政於民,依軍政府的規畫,大選預計於2019年2月24日舉行,確切選舉日將在明年元月的政府公報中公告。

泰國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今天宣布,解除政黨活動禁令。開放各黨競選宣傳的時間將於適當時機公告。

泰國政府公報公告國會議員選舉法於11日生效,依泰國2017年生效的憲法規定,全國大選必須在選舉法生效後150天內舉行,由18歲以上的公民在全國350個選區選出350名眾議員(可以海外及提前投票),另150名眾議員則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

目前執政的軍政府是2014年5月22日由當時陸軍總司令帕拉育發動政變後上台擔任總理,並由軍警組成國家和平秩序委員會(NCPO),由帕拉育兼任委員會主席,以恢復並維持社會秩序與實施政治改革。

軍政府於2015年實施臨時憲法,其中第44條賦予軍政府許多特權,包括禁止5人以上的政治集會,限制各政黨活動,即便2017年新憲法實施,臨時憲法第44條依然有效,為許多政黨人士所詬病。

帕拉育今天以國家和平秩序委員會主席的身分宣布政黨活動禁令解除,由於即將舉行大選,公民有權瞭解各政黨的政策。開放各政黨競選宣傳活動的時間將在適當時間公告。(編輯:郭中翰)10712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