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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正辱警案 原告:當警沒尊嚴

2015/6/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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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前立委朱高正因辱罵兩警案,今天遭判刑又賠錢確定。聆判的前員警吳沛樺說,朱至今態度囂張,法院讓他「賠錢了事」,當警察真沒尊嚴。

檢警調查,朱高正涉嫌在民國102年7月間深夜,與友人從台北市西門町某紅包場離開時,不滿店家服務態度即掌摑一名女歌手,又在警員盤查時辱罵並推倒警員。

一審今年2月判朱高正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須賠兩名警員各逾7萬元,兩警未上訴,僅朱高正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訴訟期間,兩名員警中的吳沛樺離職,改行擺攤賣衣服;高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朱高正今天未到庭聆判;吳沛樺聆判後表示,高院審理期間,朱高正從未道歉,態度囂張跋扈,他聽到這樣的判決結果,會覺得原來對警察辱罵又動手的結果是「賠錢了事」,等於變相跟那些有權有勢的人說,挑戰公權力沒關係,反正賠錢了事就算了,這對第一線執法的警察來說,是很大的污辱,真沒有尊嚴。

吳沛樺說,朱高正刑度若易科罰金再加上民事賠償,總計逾29萬元,對朱來說,根本不痛不癢,且朱在開庭期間一再主張免賠,他認為對方會賴帳不給錢。10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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