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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死前女友 男一審判無期徒刑

2015/9/2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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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1日電)何姓男子因和莊姓前女友感情生變,縱火燒死莊女,何男否認犯行卻未通過測謊,法院另根據其他證據,一審判他無期徒刑。

南投縣竹山鎮田中巷一座三合院去年12月19日凌晨突然起火,莊女的父母逃出向警消求援指出,他們的女兒尚未逃出,火勢控制後,莊女已成一具焦屍,家屬事後懷疑,莊女的何姓前男友涉案重大。

檢警查出,何男在案發前深夜曾駕車前往莊女家守候,待莊女凌晨返家後,引燃莊家堆放的藤椅、海棉坐墊、窗簾布等物,莊女因走避不及,吸入過量濃煙而當場因熱休克死亡。

何男從遭約談、收押、起訴期間,矢口否認犯行,但檢警透過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證人證述、路口監視器、何男手機發話地點、無線基地台連線情形等跡證,確認何男案發前曾在莊家守候,何男離開後,莊家隨即發生火警,偵查期間,何男也未通過測謊。

南投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何男因與莊女感情生變,就縱火燒死被害人,犯罪手段殘酷、踐踏生命尊嚴與價值,且未與莊女家屬達成和解、犯後否認犯行,依犯刑法殺人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10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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