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燃料費 12月底前繳納2015/12/18 15:42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台北18日電)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今天表示,104年度11月底已陸續寄出約15萬件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限繳日期至12月31日止,尚未繳納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