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合宜住宅等案 葉世文判21年

2015/12/25 17:1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八德合宜住宅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21年徒刑。比一審19年徒刑判得還重。

另外,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應執行2年徒刑,併科罰金140萬元,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須向公庫繳交2億元,不得上訴而確定。

法院認定,葉世文涉及林口A7、八德合宜宅、新竹眷改及財產來源不明等4案均有罪,判決應執行21年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還可以上訴。10412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