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罵盛治仁人渣 馮光遠遭加碼判賠2016/2/3 12:22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作家馮光遠在部落格發文批評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盛治仁「人渣公務員」,一審判他需賠償新台幣25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馮光遠應賠償新台幣30萬元。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