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王昊案有新事證 高檢署聲請再審

2018/1/5 14: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5日電)被控虐死男童王昊的劉金龍遭判刑30年定讞,王昊姑姑王薇君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認為,依提出新證據符合聲請再審事由,將向法院聲請再審。

台高檢表示,至於是否開始再審程序,由法院受理後裁定。

劉金龍等人在民國100年間為阻止同居人的小孩王昊哭鬧,夥同其他3名男子輪流以燒紅鐵釘燙男童腳底、尖嘴鉗拔指甲、強灌安非他命、海洛因,造成男童昏迷後死亡。

王薇君去年11月提出再審,聲請再審狀指出,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李俊億教授鑑定意見認為,依急診資料判斷,王昊送醫時應已死亡4至6小時,劉金龍等人是真心送醫還是棄屍卸責,不無疑問。

再審狀另指出,李俊億的鑑定報告屬新證據,且足以動搖原審對劉金龍等人無殺害王昊的直接或未必故意的認定,因此請求提起再審。

王薇君提起再審時說,劉金龍一審被判死刑,二審改判30年,社會輿論無法接受。但最高法院就是不肯換一組法官更審,直接駁回上訴,程序上並不公平。107010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