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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高敏慧涉貪羈押提抗告 高院駁回

2019/9/19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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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民主進步黨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涉嫌詐領助理費,不服8日遭新北地院裁准羈押禁見,提起抗告。高院認定原審裁准並無違誤,今天駁回抗告,使全案羈押確定。

民進黨高敏慧是升格前的台北縣議會第14至16屆北縣議員,新北市第1屆至第3屆市議員,已經六連霸,選區在第七選區的新北市三峽、鶯歌、土城、樹林選區。

高敏慧遭檢舉,多年來,在議員任內利用親友等人頭詐領助理費,將錢挪做私用,金額龐大。

新北地檢署6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搜索高敏慧樹林服務處,傳喚高女與助理黃麗珠等人到案,深夜聲押禁見兩人。新北地院8日凌晨認為兩人涉及貪污重罪,有逃亡誘因,彼此供述矛盾,且有證人未到案, 有串證之虞,裁准羈押禁見。

高敏慧與黃麗珠不服遭押,提起抗告,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認定,兩人所為侵害國民對於民意代表執行公務廉潔性的信賴,危害程度非輕,經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兩人的人身自由的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的程度,若具保、責付等,均不足以確保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且原審裁准羈押禁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抗告,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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