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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辦公室主任涉關說勞檢放水 判刑5年4月

2019/12/3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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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31日電)曾任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主任的陳永勝涉嫌關說勞檢放水,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依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陳永勝有期徒刑5年4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5年9月間,時任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第一科約聘檢查員張碩芳前往位於桃園的隆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隆佳印刷電路版有限公司勞檢時,發現12項違規,依法可開罰新台幣24萬元。

隆嘉公司、隆佳公司郭姓負責人獲知後,輾轉找到陳永勝,希望協助減少裁罰,陳永勝即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國會聯絡人向職安署北區職安中心表達關切。

時任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第一科科長的陳安境(停職),因擔心若不順從,會被立法委員刁難預算或影響未來升遷,因而要求張碩芳塗改違規紀錄,把原本的12項違規刪減剩3項,罰鍰也從24萬元減至6萬元,少罰18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安境、張碩芳坦承不諱,陳永勝辯稱僅是選民服務,並未對行政機關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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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法官認為,陳永勝利用優勢地位,迫使行政機關從其所欲而圖利他人,犯罪後還大言不慚說是為民服務,未見絲毫悔意。

新北地方法院20日宣判,依照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陳永勝有期徒刑5年4月、褫奪公權5年;陳安境有期徒刑1年8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張碩芳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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