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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買賣股票 國小校長遭判記過2次

2020/7/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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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現任澎湖赤崁國小校長蔡樂生遭檢舉上班時間買賣股票,沉迷股市怠忽職守。案經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蔡男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經縣府懲處仍持續為之,判記過2次。

蔡樂生自民國102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擔任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校長,106年8月1日調任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迄今。

監察院彈劾指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上班時間買賣股票,經多次勸阻未知警惕,除意圖對他懷疑的檢舉人即中山國小老師秋後算帳,仍持續於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即使再經媒體報導、澎湖縣政府處分申誡,仍然故我。

彈劾理由提到,蔡樂生在中山國小校長任內,即遭檢舉專心於股市交易,導致忘了讓學生參加比賽,接受教育處督學訪談時還說:「只是有時候手癢會看一下」,調任赤崁國小校長後,仍持續於上班時間交易股票。

監察院調查,蔡樂生自民國104年4月至107年9月間,委託買進、賣出股票金額各約新台幣21億餘元,顯見交易頻繁,嚴重影響校長職務的執行。

蔡樂生則辯稱,熱愛教育工作,一直都把學生當成自己孩子,經常利用課餘及假日義務教導學生繪畫、書法,如今已徹底懺悔改過,絕不再重蹈覆徹,懇請公懲會予以不受懲戒或從輕懲戒。

公懲會認為,法令規定公務員不得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而蔡樂生於上班時間買賣股票長達3年半,所為屬於公務員懲戒法所定的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並導致公眾喪失對蔡樂生校長職位的尊重與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公懲會審酌,蔡樂生身為校長,長期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經縣政府懲處仍持續為之,日前判決記過2次。(編輯:張銘坤)10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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