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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案遭懲戒停職6月 宋耀明:將請求覆審

2020/12/2 12:34(12/2 15: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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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律師宋耀明為拉法葉案汪傳浦家人就沒收不法所得案辯護,遭疑沒有利益衝突迴避違反律師倫理。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宋耀明停止執行職務6月;宋耀明感到遺憾,將請求覆審。

宋耀明目前為理律法律事務所外部特約顧問、元大金控的元大國際資產董事長。宋耀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對於懲戒結果感到遺憾,將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求取公平正義。

宋耀明指出,以時間序來說,前案理律事務所受任時,他還未加入理律,事後來看,前案的當事人是海軍,對造是湯姆笙公司,處理的案件是海軍與湯姆笙公司的購艦合約,以及協助海軍委任國外律師向湯姆笙公司追償佣金。

宋耀明說,但他後案處理的委任人是汪傳浦的家人,對造是檢方,案件是檢方主張汪傳浦收到的佣金為回扣,追訴汪傳浦及家人之刑事責任,並聲請沒收回扣。

宋耀明指出,檢方不等於海軍。他處理後案沒有利用、也無從利用前案任何資訊,更沒有採取與前案當事人海軍相反的立場,如何會產生利益衝突,令人匪夷所思。律懲會對所謂「實質關聯」的詮釋,無法認同。

全案緣於,拉法葉艦佣金案,理律法律事務所在1991年受中華民國政府委任,草擬對法方合約及排佣條款,堅拒軍火商佣金,努力杜絕回扣。

前特偵組於2016年7月1日刑法沒收新制上路第一天,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被告汪傳浦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他們設立的3家公司,包含本金及利息,共計9億6975萬餘美元,(約新台幣300億元)。

時任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的宋耀明受汪傳浦的家人委任,赴台北地院出庭;當時北檢檢察官林達發表文章,認為宋耀明在法庭上對檢方強力反擊,努力捍衛這筆瑞士凍結的洗錢回扣,這可能涉及利益衝突迴避的律師倫理問題。

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後來受理宋耀明案,日前做出決議宋耀明停止執行職務6月。(編輯:張銘坤)1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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