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曾蔡美佐遭毆 檢起訴首謀蔡晉財求處重刑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2日電)雲林地檢署偵辦前立委曾蔡美佐被毆案,比對相關事證後認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蔡咏鍀兒子蔡晉財為主謀,今天偵結,依法將蔡晉財等17人提起公訴,並建請具體求刑蔡晉財7年6個月。
北港朝天宮5月5日媽祖遶境活動,曾蔡美佐5月7日遭數十人闖入住家毆打,檢方指揮專案小組執行4波拘提,帶回超過20人,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蔡晉財等6人獲准。
檢警調查蔡晉財在媽祖遶境期間,得知北港朝天宮董事蔡佳穎率虎爺轎班行經曾蔡美佐住處時,由於停轎參拜問題心生不滿,蔡晉財7日凌晨糾集眾人到曾蔡美佐住處前聚集,伺機滋事。
檢方表示,蔡晉財等數十人與北港朝天宮董事曾維斌等在北港鎮文化路、大同路口口角,蔡晉財當場以手指向曾蔡美佐住處方向叫罵並稱「就是那間」,指示在場眾人前往。
林姓男子等14人隨即持鐵拒馬、三角錐與塑膠椅等,闖入曾蔡美佐住處前庭及周邊區域,以徒手、腳踹及持物攻擊等方式毆打曾維斌等,砸毀曾蔡美佐住處玻璃門及現場物品,曾蔡美佐也遭推擠跌倒導致腰椎骨折,曾維斌等受傷,多項財物遭毀損。
檢察官審酌蔡晉財等17人在遶境期間,在眾多信眾及民眾眾目睽睽之下,糾集數十名年輕體壯男子,闖入曾蔡美佐住處,施暴80多歲曾蔡美佐及家人,造成多人受傷,其中曾蔡美佐遭推擠跌倒受傷,蔡晉財等仍不罷手,持續施暴,非常惡劣。
檢方認定全案首謀為蔡晉財,依妨害秩序罪等將蔡晉財等17人提起公訴,羈押中的蔡晉財等6人隨案移審法院。
檢方向法院求處蔡晉財妨害秩序罪最高刑度有期徒刑7年6月;林姓男子等14名下手施暴者,求處有期徒刑7年;陳姓男子等2名在場助勢者,求處有期徒刑1年。
至於媒體報導蔡晉財經營公司涉長期獨攬北港朝天宮相關商品銷售、商業活動經營及其他營運利益分配事項,疑涉不法及網路上遭爆料動用私刑等,檢方偵辦中。(編輯:李明宗)115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