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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查獲2件依托咪酯毒駕案 士檢聲押地院全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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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北市警近日分別在南港、內湖查獲潘姓及高姓男子,涉嫌施用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後開車及騎車上路,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先後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均經裁定准予羈押。

檢警調查,潘男於17日晚間9時許,在台北市南港區駕駛自用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高男則於20日晚間8時許,在台北市內湖區騎乘重型機車遭警攔查。2人經警方施以毒品唾液試劑快篩,檢測結果均呈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類陽性反應,並查扣依托咪酯煙彈等證物,當場依法逮捕,解送士檢偵辦。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潘、高涉犯刑法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分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士檢強調,未來將持續依照法務部及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對毒駕犯行,依法從嚴從速偵辦,並視個案情節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再犯,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社會公共安全,展現政府打擊毒駕犯罪的決心。(編輯:陳仁華)1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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