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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懲戒案開庭 丁妻:到底誰騷擾誰

2021/3/3 11:15(4/6 12: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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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涉桃色風波,監察院今年1月間彈劾。懲戒法院今天上午開庭。丁允恭妻子蔣婕妤表示,對方分手後主動聯繫丁,「到底是誰騷擾誰」。

丁允恭上午在妻子蔣婕妤陪同下抵達懲戒法院,蔣婕妤代表丁允恭發表聲明。她指出,絕對不接受監察院有關性騷擾的指控,丁允恭誤貼的照片是在餐廳衣著完整的合照,如果這算性騷擾,那對方女子提供週刊2人沒有穿衣服的床照,難道不是對丁的性騷擾嗎。

蔣婕妤指出,監察院指控丁允恭婚後騷擾對方女子,但事實上是女子主動聯繫丁允恭,並提出金錢索取,前後將近新台幣50萬元。甚至到2018年,對方還主動要求見丁,「到底是誰騷擾誰」,而監察院卻視而不見,選擇忽略。

蔣婕妤表示,監察院指丁允恭常常拍攝女子,但完全不是事實,因為相關影片中有對方親自掌鏡的影片,監察院只依女子筆錄認定,並未向丁求證。他們夫婦到懲戒法院是希望法官能看到所有事實,還丁允恭清白。

蔣婕妤說,這件事明明就是2個人的感情糾紛,為何變成國家公權力介入,兩性關係中,「男性一定是加害者,女性一定是被害者嗎」。

丁允恭被控在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早已訂婚,仍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並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更承認Y女曾2次墮胎。

監察院調查發現,民國106年2月間,Y女北上工作結識A男,並與丁允恭分手,丁允恭承認在兩人分手後、106年2月27日在臉書上傳自己與Y女合照。雖10分鐘後隨即下架,但已遭媒體截圖報導,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

調查指出,Y女唯恐丁允恭再將兩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丁允恭刪除,丁允恭行為造成Y女感受冒犯,已構成性騷擾。丁允恭於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聯繫Y女,要求Y女回心轉意。A男也曾向丁妻反映,丁允恭也證實A男對自己的投訴。

監察院認為,丁允恭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失情節重大,通過彈劾,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收案後,今天上午10時開庭,因本案涉及性騷擾,合議庭會改為不公開審理。(編輯:方沛清)1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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