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凌虐5歲女童致癱 保母夫妻各判10年6月定讞

2022/11/29 12:4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9日電)宜蘭縣無照曾姓保母與許姓丈夫受僱照顧5歲蘇姓女童,卻施暴女童、逼舔穢物,導致女童重傷。二審加重改判各10年6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一審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與曾姓女子自民國110年2月起,受僱全天候照顧蘇姓女童,但多次猛力拉扯女童頭髮,以腳猛踢女童身體和徒手重擊女童頭部,還抓女童雙腳倒立搖晃,長時間讓女童挨餓,折磨到不成人形,曾女甚至曾喝令女童趴地舔尿。

許姓男子與曾姓女子去年3月5日再施虐女童,女童不支倒地口吐白沫,這對夫妻才趕緊抱女童送醫;但女童頭部重創,經醫院緊急手術救回,仍因水腦症、右側偏癱、視神經萎縮等重傷成重度身心障礙。

一審認為,許姓男子、曾姓女子與蘇姓女童無深仇大恨,但種種凌虐手段造成女童身心痛苦,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害罪,判曾姓女子有期徒刑9年,許姓男子8年徒刑;案經上訴,二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二審認為,許姓男子、曾姓女子摧殘女童人性尊嚴,對女童身心健全與發育造成嚴重危害,持續逾1個月,一審刑度未充足評價,難謂妥適;曾女上訴請求從輕量刑,並無理由;檢察官主張一審量刑過輕,為有理由。

二審指出,夫妻於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許男給付慰問金合計新台幣33萬元,但夫妻迄今並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另考量被害人家屬表示希望對被告等從重量刑等意見,依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罪,加重改判夫妻各有期徒刑10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方與被告的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李亨山)11111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