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子6秒偷走調查局筆錄 警方搜索另案發現

2023/8/16 17: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6日電)曾姓男子2021年4月在調查局中機站僅花6秒將筆錄、提示資料帶走,警方另案搜索意外發現遺失筆錄,法官認為曾男帶走筆錄,長達5月時間未歸還,判處3月徒刑,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39歲曾男2021年4月15日到調查局中機站接受詢問,桌上有調查官製作的筆錄初稿,竟趁機將筆錄、提示資料放進隨身提袋中偷走。同年9月,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因偵辦其他案件,搜索曾男住處,意外發現中機站遺失的筆錄。

台中地檢署依竊盜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曾男辯稱當時吃藥將藥袋放在筆錄上,因精神恍惚,才會順手將藥袋、筆錄草稿一併帶走,他不知道這不能拿,以為只有蓋手印的筆錄不能拿。

經勘驗中機站內部監視器,發現曾男自右側提袋取出藥袋,而筆錄置放在他的左側桌面,他用藥後卻將藥袋左放在筆錄上,再連同收進提袋內,過程連貫僅6秒,顯有故意以藥袋遮掩一併取走。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曾男有意以藥袋遮掩取走筆錄,也有將該文書隱匿之意,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曾男上訴,他辯稱做筆錄前有服用藥物,加上筆錄時間長,他精神不佳,當下不知道帶走筆錄,回家後才發現,並非故意將筆錄初稿帶走。

二審認為,全案發生至被查獲長達5個多月,曾男完全沒歸還筆錄,顯見他帶走目的是為據為己有,主觀上有竊盜犯意,不採信其辯詞,駁回其訴,全案確定。(編輯:郭諭儒)11208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