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彰化男持刀要脅超商店員 自己報警被捕判刑6月

2024/4/16 12: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6日電)楊姓男子缺錢生活,持未拆包裝的水果刀脅迫超商店員交出財物,隨後自己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將他逮捕,法院以恐嚇取財未遂罪判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37歲楊姓男子因缺錢生活,今年2月在超商內手持還沒拆包裝的水果刀朝店員恫稱「我要搶劫,幫我報警」,脅迫店員交付財物,楊男隨即主動報警,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

依起訴書內容,楊男客觀上應尚未導致店員不能抗拒的程度,也未取得任何財物,屬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嫌,並符合自首減刑。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曾因犯竊盜案件判刑3月、妨害公務判4月,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去年4月20日服刑完畢。

楊男1年內再犯案,且涉及財產及暴力犯罪,法官認其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加重其刑,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唐聲揚)11304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