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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開12槍通緝犯中彈亡 北市警局長挺依法用警械

2025/6/6 12:55(6/6 17: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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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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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6日電)蔡姓詐欺通緝犯開車衝撞臨檢點造成2警受傷,其中1人傷勢嚴重,警方開12槍制止,蔡男腹部等處中彈送醫後不治。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表示,支持依法使用警械,將全力協助員警。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今天召開記者會,偵查隊隊長謝昆材指出,瑞安街派出所及警備隊共7名員警凌晨零時許在建國高架橋匝道附近執行路檢遭通緝犯開車衝撞。

警方說,1輛白車經臨檢點遇盤查時遭攔停,40歲鄭姓員警至車旁盤查駕駛身分,發現36歲蔡姓駕駛因涉及詐騙案遭通緝,蔡男為規避查緝,未理會盤查,車輛加速往前衝撞,導致鄭姓員警遭拖行、27歲沈姓員警遭撞擊。

警方表示,蔡姓男子駕駛車輛案發時在匝道附近逆行,並追撞分隔島等處,其他執勤員警判定行為影響民眾行車安全,加上有員警受傷,依警械使用條例朝蔡男車輛開槍遏止。

警方說,現場3名員警朝蔡姓男子汽車車輪開12槍,因車輛在移動,蔡男遭槍擊,送醫發現腹部、腋下有槍傷,搶救後宣告不治。警方在蔡男車上發現2個彈頭,並從車上及身上起獲毒品。

2名受傷員警在醫院接受治療後返回警局休養,其中沈姓員警頭部傷勢較嚴重。警方表示,依警械使用條例,警察執行職務時,生命等遭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可使用警械;警械包含警棍、警刀、槍械等。

李西河在大安分局長黃水願陪同下至警局慰勞2名受傷員警。李西河說,員警生命受威脅,「支持依法大膽使用警械」,後續將全力協助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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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隨後也赴警局關心2名受傷員警,並在現場接受聯訪表示,看到員警依法執勤而受傷非常不捨,警方在緊急狀況堅守崗位,當機立斷嚴厲執法,將要求市警局提供受傷員警在醫療、心理諮商、法律等協助,也希望員警執勤時應先確保自身安全。

有資深警官透露,警方值勤時遇危及生命安全等情形需開槍,警局後續會進行內部調查,開槍員警須撰寫職務報告,如遇爭議案件,需上報由警政署調查開槍時間等內容,若被認為有過失責任需函送檢方偵辦,依過去案例,死者家屬曾提告開槍員警涉過失致死罪嫌。(編輯:黃名璽)11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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