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議員歐中慨涉詐領助理費 二審改判2年獲緩刑
2025/6/10 10:44
(中央社澎湖縣10日電)國民黨籍澎湖縣議員歐中慨等人,被控詐領助理費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歐中慨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歐中慨不再上訴,全案確定。
同案被告還有歐中慨的太太顏美珍,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蘇美鸞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呂佩燁判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
高雄分院上午宣判,歐中慨未出庭聆聽判決,由李姓助理代為前往聆聽。對此判決結果,歐中慨表示,不再上訴,全案可望確定,議員職務將以判決確定日為準被撤銷,政壇生涯告一段落,未來將專心投入公益行列。
歐中慨等人被控貪污等案,澎湖地院去年8月宣判,被依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顏美珍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蘇美鸞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呂佩燁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4名被告均不服一審判決,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上訴。在準備程序至辯論終結前,歐中慨夫婦等人先後改口認罪,並繳回新台幣111萬954元犯罪所得,高分院今天給予歐中慨夫婦等人緩刑。(編輯:李淑華)1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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