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下士班長涉強制猥褻女兵遭訴
2025/6/20 17:28(6/20 17: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20日電)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翻修工場鈑金所一名康姓下士班長,去年間涉觸碰一名二兵機工胸部等,新北地檢署近日依現役軍人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康姓男子。
根據起訴書,康男擔任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翻修工場鈑金所下士班長,民國113年1月12日上午,康男在閘電站內時,以工作為由,將一名二兵機工帶至螺絲間內,向該女子索抱遭拒後,強拉該女子坐腿上,並以手觸碰胸部。
當天下午,康男以稍作休息為由,假意關切該名女子狀態後,再次強拉女子坐在腿上並觸碰胸部。女子奮力掙脫後,康男仍不停止,直到疑似有其他人員經過,康男才逃離現場。
康男在偵查中表明,確實與該名女子在螺絲間內,但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僅詢問女子工作內容,沒有觸碰她,當天下午未在同一場所,更未觸碰女子等。
根據證人描述,案發當天該名女子曾哭訴遭康男強拉坐大腿等情形,也曾將相關遭遇告知鈑金所班長。
另外,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顯示,女子於案發當晚曾傳訊給康男說「班長你今天很奇怪」等訊息。女子隔天傳訊給鈑金所其他士兵,希望之後能陪同,害怕相同狀況再次發生。事發後女子也赴身心診所就醫。
新北地檢署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刑法現役軍人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康男,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建請法院分論併罰。(編輯:李錫璋)1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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