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認鬼附身遭挖喉致死 母親判3年6月定讞
2025/9/22 11:48(9/22 12:29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雲林縣陳姓男子因行為異常,被父母與弟弟認為被鬼附身,聯手以摳挖鼻孔、喉嚨方式驅鬼,導致窒息死亡,一、二審依傷害致死罪判陳母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檢警調查,陳男一家人住在雲林縣虎尾鎮,陳男原本在北部工作,回到雲林後在冷凍工廠上班,民國112年間因行為忽然異常,家人帶陳男就醫,情況未能改善,家人四處求神問佛,認為陳男是遭鬼附身,必須摳挖鼻孔、喉嚨方式驅魔。
檢警查出,陳男於112年12月1日凌晨又發病且不吃不喝,遭父親及弟弟合力壓制,被帶到家裡的神明廳驅魔,以強暴方式剝奪行動自由,再由母親用手伸入其喉嚨用力挖出「抓鬼」,期間約半小時,造成陳男舌根、後咽及下咽部出血、呼吸道阻住窒息昏厥,家人緊急送醫仍不治死亡。
陳男父親及弟弟在員警到達醫院時,向警方自首,警方因此得知陳母涉案,3人遭移送後均自白犯罪,雲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3人。
一、二審認為,被告3人因為教育水準不高,犯罪動機是誤認陳男的怪異行為是遭鬼附身,企圖以自創方式驅魔,找回陳男靈魂,且3人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陳父及陳弟符合自首條件,判處陳母有期徒刑3年6月;陳父、陳弟均2年徒刑,緩刑5年。陳母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編輯:方沛清)1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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