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法販售藥品 北檢起訴天一愛公司及負責人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檢警調查,天一愛本草生物科技公司明知所販售的「淨化精萃」、「養氣精萃」等產品為藥品,卻未申請藥品許可證販售牟利。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天一愛公司及朱姓負責人等3人。
根據檢方起訴,朱男及公司執行長白姓男子、黃姓男子自民國111年10月7日起,透過友人取得「愛小月」產品組合內「淨化精萃」、「養氣精萃」、「補身精萃」及「月經調理」產品組合內「舒孅精萃」、「美妍精萃」的藥液成分及比例後,委託相關藥廠製作成品。
檢方表示,朱男等人以天一愛公司名義,透過官方網站及MOMO、PCHome、蝦皮等管道銷售給消費者,並於產品銷售及介紹頁面中要求消費者須按照一定的療程順序飲用,同時向消費者宣稱飲用後可協助小產的女性將惡露排乾淨的醫療效能或有調理月經的功效。
衛生福利部後來判定「淨化精萃」、「養氣精萃」等產品是生化湯基準方或十全大補湯基準方的加減方,屬藥事法所定義的藥品,並透過苗栗縣衛生局發文要求將相關偽藥產品下架。台北市衛生局也在113年11月28日前往天一愛公司進行稽查,並明確記載天一愛公司已違反藥事法販賣偽藥的規定。
檢方表示,朱男等人得知公司產品被衛福部判定為藥事法所定義的藥品,且未依藥事法規定申請藥品許可證,屬藥事法定義的偽藥後,繼續透過官網及MOMO、PCHome、蝦皮等管道銷售產品。為避免遭檢、警及行政機關查緝,朱男等人利用屏蔽政府機關的IP位置,以阻止相關執法人員進入官網調查,直至113年12月19日才將相關產品全數下架。
北檢今天依違反藥事法販賣偽藥罪嫌起訴朱男等3人及天一愛本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量朱男等3人於偵查中已坦承犯行,知所悔悟,並已繳回全數犯罪所得新台幣166萬4410元,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編輯:張銘坤)1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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