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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商被控改肉品有效期限 法院認無積極證據判無罪

2026/1/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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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4日電)林姓進口商與4名主管被控竄改肉品有效期限標示。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認為,無積極證據顯示肉品過期或變質,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5人無罪。

台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在民國112年9月發布新聞稿說,林姓進口商在民國106年起因進口冷藏肉品滯銷或受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涉嫌與4名主管竄改肉品有效期限標示,販售給145家餐飲公司,依加重詐欺罪等起訴。

但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判決指出,告訴人與證人於法院審理時表明,向林姓進口商購買的肉品並未發現品質出問題,也沒有消費者食用後反應肉品有問題,因此難以認定林姓進口商肉品有過期、變質情況。

宜蘭地院認為,此案因無積極證據認定或證明5名被告自民國106年4月至民國110年間,將何種過期肉品或商品,再製作不實有效期限的商品標記標籤後販售,也缺乏其他積極證據,依無罪推定原則,認定5名被告無罪。(編輯:林恕暉)1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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