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毒駕撞死婦人 台南高分院仍判8年6個月
2026/1/27 12:28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7日電)魏姓女子於民國112年8月在安平區酒、毒駕撞死孫姓婦人肇事後甚至在社群平台發限時動態。一審判處8年6個月,魏女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全案可上訴。
魏姓女子112年8月23日在友人住處飲酒並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含有FM2成分安眠藥物後駕車上路,當天上午7時許途經安平區健康三街和府平路口左轉時,撞上孫姓婦人,孫婦送醫不治死亡。
台南地方法院於113年由國民法官審理,判處魏女有期徒刑8年6個月,魏女就量刑部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台南高分院認定,原判決量刑無過苛,魏女也未彌補被害人家屬損失,又考量魏女年僅22歲,卻因飲酒、施用毒品後駕車,造成孫婦喪命,社會更高度嫌惡酒駕肇事的犯罪行為,原判決無違法或不當。(編輯:黃世雅)115012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堰塞湖降挖成功下山難 14勇士冒險30天「說不怕是騙人」[影]](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420/20260126/1023x768_083964466402.jpg)
![海鯤號第6次海測 軍事迷搶拍[影]](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420/20260126/1020x765_037418154263.jpg)